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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收取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1-07-20

各会员单位:

    根据《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章程》,现将收取2021年度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2021年度会费收取标准根据民政厅有关文件的要求,沿用2019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二届六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标准,不作变动:

常务副理事长单位35000/

副理事长单位20000/

理事5000/

会员单位800/

二、缴纳时间及义务

    请各单位于2021815日前缴纳本年度会费。如期足额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协会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经济保障,请各会员按照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的会员类别和会费标准缴纳。

三、缴纳方法

    银行转账缴纳

    收款单位: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杭州宝石支行

    收款帐号:33001616127053005615

   (注:请尽量用公司账户转账,若用个人账号,务必在转账时注明单位名称)

四、收费票据开具

    协会收到各单位会费后,将开具财政厅《浙江省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请提供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收票人手机号、邮寄地址、付款凭证截图,统一发送到到协会邮箱 zj_zaii@163.com 

五、下一年度会牌内页发放

    会牌内页以快递形式邮寄,请确保发送到邮箱的收件信息准确。

六、赠送实验抵金券

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双联动,大力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积极响应创新强省建设,发挥协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切实降低广大会员单位在新产品研发、设计、试制、检测方面的成本,为每家会员单位赠送浙江省物联网联合应用实验室价值800元的实验抵金券(随会牌内页发放),助力我省硬科技的发展。

如有问题可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倪曼茜

联系电话:0571-88366896,邮箱:zj_zaii@163.com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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