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推动团体标准创新工程。协会将通过多方渠道和多种工作方式,培育团体标准项目。
一、目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信息经济快速发展,为增加先进标准有效供给,协会将面向企业,以企业标准为基础,开展申报和培育省级团体标准,并择优转化为国家行业标准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二、范围和对象
1、申报和培育范围。产业集聚明显、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产业发展重点。
2、申报和培育对象。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成体系成规模企业标准、有意愿投入力量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
三、培育流程
1、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没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的,可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培育;
2、符合物联网产业范畴的,可培育为省级物联网行业团体标准;
3、符合“浙江制造”定位和内涵的,协会作为牵头组
织单位进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培育。
四、补助政策
标准研制补助政策可参照省和各地市相关政策文件。
各单位填写项目建议书于7月30日前报协会,联系
人:吴军航,电话:0571-87203550,E-Mail:wjh_zaii@163.com(注明团体标准)。
附件:项目建议书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17年7月6日
抄送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附件
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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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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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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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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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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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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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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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意义或必
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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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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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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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在企业或产业中实施应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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