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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引领

关于申报和培育首批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17-09-04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推动团体标准创新工程。协会将通过多方渠道和多种工作方式,培育团体标准项目。

一、目的意义

随着“互联网+”、信息经济快速发展,为增加先进标准有效供给,协会将面向企业,以企业标准为基础,开展申报和培育省级团体标准,并择优转化为国家行业标准或“浙江制造”团体标准。

二、范围和对象

1、申报和培育范围。产业集聚明显、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产业发展重点。

2、申报和培育对象。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成体系成规模企业标准、有意愿投入力量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企业。

三、培育流程

1、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没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的,可参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培育;

    2、符合物联网产业范畴的,可培育为省级物联网行业团体标准;

3、符合“浙江制造”定位和内涵的,协会作为牵头组

织单位进行“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培育。

四、补助政策

标准研制补助政策可参照省和各地市相关政策文件。

各单位填写项目建议书于730日前报协会,联系

人:吴军航,电话:0571-87203550E-Mailwjh_zaii@163.com(注明团体标准)。

 

附件:项目建议书

 

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

2017年76

 

抄送省质监局、省经信委

附件

         项目建议书

建议项目名称

(中文)

 

 

 

建议项目名称

(英文)

 

牵头单位

 

体系编号

(可不填)

参加单位

 

计划起止时间

 

目的﹑意义或必

要性

 

 

 

范围和主要

技术内容

国内外情况

简要说明

企业标准在企业或产业中实施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