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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

一周政策丨最新科技资助(奖励)政策汇集!

2017-02-27

 1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第一批智能制造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依据

1、项目申报须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浙政发〔2015〕51号)《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智能制造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的通知》(浙经信法规〔2016〕78号)

2、行业标准范围按照“重点制定本行业领域的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的要求,经查新后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申报重点

1涉及我省优势产业的标准,重点包括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

2、紧密结合《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产业发展重点,主要包括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现代交通装备、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新能源和节能环保装备、通信网络与智能终端、专用集成电路与新型元器件、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工业软件、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新材料、绿色石油化工、时尚轻纺业等领域的标准。

本项目于2017年3月1日停止申报。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浙江省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预申报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本指南支持的行业涵盖信息经济、新材料、高端装备、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智能交通、现代农业、新药创制、精准医疗等新兴产业领域,以及基于4G+/5G的移动互联、大数据行业应用、特色产业智能制造、环境治理、新兴农业集成创新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等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为主。

(二)申请机构应当为符合资质的从事创业投资业务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等法律允许的企业。具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国大陆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以货币形式出资,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业务,组织形式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及其他合法形式;

(2)至少有3具备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核心管理人员1名必须具备创业投资经验,管理团队稳定,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至少有3个成功的投资案例,其中2个必须属创业投资案例。成功案例是指未退出项目年平均收益率在15%以上或根据最近一期融资价格计算的年平均收益率在20%以上,退出项目的年平均收益率20%以上。能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管理咨询等增值服务;

(3)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募集资金来源及对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浙江省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4)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按照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5)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无重大过失,无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6)完成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的登记备案,接受私募基金管理部门的监督。

(三)创业投资机构申请引导基金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之时,需按照《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增资设立)》规定的内容提交申请。

本项目于2017年12月31日停止申报。

 

3)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雏鹰企业、青蓝企业)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一、考核对象

2012年-2016年期间认定并在库的企业。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研发活动情况、知识产权获得和成果产出情况等,重点考核企业经营发展状况。

2考核数据统计期限:本次考核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组织方式

本次绩效考核工作由市科委负责实施,具体工作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

四、相关要求

根据《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5-2017)实施意见》(杭科高〔2015〕79号)要求,企业按年度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一定比例对明显无法正常运行或经营绩效较差的企业实行淘汰。各企业务必根据要求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并对填报数据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无故不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填报虚假的企业将直接予以淘汰。

本项目于2017年3月10日停止申报。

 

4)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杭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

一、复核企业

2014年认定(复核)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请复核企业条件、程序和要求与新认定一致。

二、申报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杭州市所辖区、县(市)内。企业注册须满一个以上会计年度。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4、企业应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5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6、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7、企业应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出口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本项目于2017年4月15日停止申报。

 

5)新一轮杭州市全球引才“521”计划第二批人选申报公告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杭州市“521”计划引进的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学位。入选后应全职在本市连续工作五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时间。具体申报条件为:

(一)创新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专家不超过65周岁),来杭时间应在三年内。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经济金融类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一般应是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或在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和知名金融机构中担任过中高级职务的经济金融类人才。申报人一般应有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经济金融类人才应有5年及以上海外相关工作经历。

4、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二)创业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应为华裔。

2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企业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熟悉相关领域国际运行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且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5、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申报创新人才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可申请在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4项条件中的1项破格。

(三)青年人才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应为华裔,来杭时间应在三年内,金融类青年人才申报单位须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大中型金融机构。

2、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3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金融工作经历

4、业绩突出,在同行业具有一定知名度,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此次申报计算年龄、工作年限和企业成立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对特别优秀或我市特需,需突破资格条件限制破格引进的人选,申报时应按要求填写破格申报要求及理由。

本项目于2017年4月15日停止申报。

 

6)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嘉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通知

、认定条件

      根据《嘉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嘉经信技装〔2015〕43号)要求,认定为嘉兴市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的,应符合行业领域要求,为本市范围内企业首次自主研发或国产化制造并经用户单位使用的单机或成套装备及关键核心部件,产品创新程度高,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申请单位具备产品设计及主要关键部件的制造、组装能力,产品为近三年内开发成功的,质量可靠,市场前景好。

二、申报材料

      嘉兴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请表;嘉兴市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申请报告书:主要包括申请首台(套)认定主要理由、技术来源、产品技术特点、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等内容;产品检测报告,特殊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产品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明;为重大工程项目配套的大型成套设备,可以适当放宽;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用户使用意见;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项目于2017年4月10日停止申报。

 

信息来源:各相关政府部门网站

信息整理:杭州正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物联网产业协会会员)